1、组织职工代表视察新校区教工住宅建设情况。
2、组织教工春季长跑比赛。
3、做好参加市总工会医保报销工作。
4、走访离退休职工。
5、做好女工体检前期准备工作。
6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。《规定》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。